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对安徽庐江农村商业银行作出罚款60万元的庐江
行政处罚决定。多笔贷款分类不准确;股东及关联方持股超比例问题长期未整改。农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发布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巢金罚决字〔2024〕10号),商业其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管理不到位、银行有限元股份公司
作出处罚决定的被罚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款万
2024年9月19日,安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庐江